首页>通知公告
注意啦!我市人造板等6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公告发布

发布日期:2019-10-09 17:33:59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我市就启动人造板工业、方便食品及其他食品制造、无机化学、聚氯乙烯工业、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及环境治理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及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发布了公告。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人造板工业》(HJ 1032-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 1030.3-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HJ 1035—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聚氯乙烯工业》(HJ 1036-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27—2019)》(HJ1033—2019)的要求,现就启动人造板工业、方便食品及其他食品制造、无机化学、聚氯乙烯工业、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及环境治理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及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人造板制造

人造板制造202。

重点管理:年产纤维板或刨花板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年产纤维板和刨花板合计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登记管理:年产纤维板和刨花板合计20万立方米以下的,年产胶合板或其他人造板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年产胶合板和其他人造板合计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登记管理:其他。

(二)食品制造工业

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食品制造149。

简化管理:米、面制品制造1431,速冻食品制造1432,方便面制造1433,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39,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495(以上均为在工业建筑中生产且不含手工制作、单纯混合和分装的)。

登记管理:其他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

(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重点管理:无机酸制造2611,无机碱制造2612,无机盐制造2613,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不含生物氢气、稀有气体、液态空气及压缩空气或不涉及化工过程的一般气体生产),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简化管理: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或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生物氢气、稀有气体、液态空气及压缩空气或不涉及化工过程的一般气体生产)。

登记管理:生物氢气、稀有气体、液态空气及压缩空气或不涉及化工过程的一般气体生产。

(四)聚氯乙烯工业

重点管理:聚氯乙烯。

登记管理: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五)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

重点管理:废电池(除废铅蓄电池、镍镉电池外),废塑料(含水洗工艺的),废矿物油,废轮胎加工处理。

简化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塑料(不含水洗工艺的),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登记管理:其他。

(六)环境治理业

重点管理:危险废物治理7724。

简化管理:经营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二、发证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重点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各分局负责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施登记管理的由企业自行申报,各分局予以审核确认。

三、申报地址

企业申报地址是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企业申请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排污许可业务申报流程》要求进行操作。

四、申领时间

9月30日前发证率不少于60%,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核发结束后,现有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帐及定期报告制度,不能按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停产。

五、联系人和电话

联 系 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赵霓霓 邱秋图

联系电话:2188329

排污许可技术交流群一:698992258

排污许可技术交流群二:63452761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