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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六保,徐州市出台优化政务服务15条举措

发布日期:2020-06-16 09:03:57 浏览次数: 字体:[ ]

着眼“六稳”“六保”要求,突出保市场主体,徐州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以“需审批”+“周服务”为目标,统筹发挥市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事项集聚功能,6月5日,制定出台了15条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创新路径、创造经验、创优品牌。

大力提升服务企业发展效能

牢固树立“客户思维”和“店小二”服务理念,让每一个项目在审批窗口的准入上得到最优服务,让每一次投资在审批窗口的办理上得到最快落实,让每一位客商在审批窗口的体验上得到最大满意。

大力提升精准施策服务效能

为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通过设置“专窗”“专栏”“专席”,促进惠企便民政策更透明、服务指南更清晰、政策兑现更便捷。

大力提升行政审批集聚效能

着力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集聚效能,做到“六个减、六个一、六个全”:减事项、减材料、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对职能范围内事项做到一站式全程服务、一体化全盘统筹、一张表单全景审批、一条龙全力办理、一揽子全面解决、一次性全部到位。

创新实施企业登记“全程通办”模式

在徐州主城区内,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由主城区行政审批局登记,5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司制企业,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市行政审批局或辖区行政审批局登记。

创新实施非要件“容缺登记”模式

对申请者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登记事项,实行“容缺办理”,由申请者承诺按照规定补齐资料,即可先行办理。

创新实施商事确认登记模式

推动商事登记审查模式向行政确认模式转变,创新优化“四自”登记工作法,实现公司名称自选、章程自决、住所自报、经营范围自定。

放宽市场准入领域限制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和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空间。

放宽登记经营场所限制

市场主体使用园区、企业孵化器、商务秘书公司等集中办公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由上述单位出具集中办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材料及同意意见即可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对于从事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咨询代理等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的市场主体,无其他禁止性规定的,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允许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优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优化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大力推进信息化、无纸化审批,压减1个市场准入环节,合并取消8份纸质材料,加速提高审批效能。力争70%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

优化办事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推出 100项“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50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式服务。

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简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

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

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加快“僵尸企业”清理处置,进一步盘活有效资源。

大力推行项目投资审批“网上办”、“不见面”

着力推进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徐州市政务服务云平台”系统兼容,着力推进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间实现审批信息线上推送、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项目投资审批“网上办”、“不见面”。

大力推进项目投资审批“减材料”、“压时限”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再压缩2个工作日,确保在3个、5个、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项目备案办理时限由1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

大力推进项目投资审批“并联办”、“合一办”

整合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徐州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相关业务部门通过云平台反馈办理意见,由综合窗口告知项目单位所需办理评估事项、申报材料及编制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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