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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集成化“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10 16:18: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总结有关区县成熟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深入贯彻《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提升和深层次变革,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致力使企业开办成为淄博政务服务的最优品牌和标杆,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山东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包括:

(一)企业开办工作目标。推行开办企业“全程网办”,申请人一网填报与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相关信息,审批部门实行网上业务指导、网上审批。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集成化“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设置企业开办专窗,实行企业开办事项“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务、银行、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工作人员进驻后台,合并办理全流程企业开办事项,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网办”,“一窗进出、合并办理”,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次性免费领取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发票等办理结果和政策包。

(二)企业开办专区功能划分和工作流程。企业开办专区划分为帮办代办服务区、企业开办专窗、后台工作区3个功能区域。1、帮办代办服务区。配备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和电脑等服务设备,推行全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2、企业开办专窗。一窗受理企业开办申请事项,一窗采集所需信息,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发票、银行账户、员工参保、公积金缴存等办理结果。3、后台工作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务、银行、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工作人员进驻后台,实行全流程开办事项“合并办理”。其中营业执照1小时内办结,印章刻制、完成尽职调查符合开户条件的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并联办理, 1小时内办结。

(三)全面优化企业开办服务。1、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2、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3、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4、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5、进一步推广公积金网上登记。

(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2、配备便民设施,加强便民服务。3、拓展延伸企业开办专区功能。4、注意总结宣传。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设立集成化“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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