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359
建议人: 张建全
主办单位: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答复时间: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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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聚焦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系统集成、流程再造、数据赋能,实现企业群众到大厅办事上一网、进一门、到一窗、一次办好。

一、弥合“数字鸿沟”,推动线上线下适老化改造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方式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的通知》,帮助老年人解决在政务服务办事过程中面临的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会网络支付、不会使用APP“数字鸿沟”问题,让老年人更好地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一是配齐适老设施推行暖心服务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规范办事线路指示标志,方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通行。设置老年人“爱心座椅”,提供老花镜、放大镜、轮椅、急救箱等物品,制作老年人通俗易懂地宣传读本、办事指南、资料清单,方便老年人识别和阅读,确保老年人“一站式”办结业务。二是开展帮办代办推行贴心服务升级实体办事大厅布局、优化办事流程开设“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服务专窗,配齐帮办代办人员,优先向老年人提供讲解引导、政策解答、填报资料、复印打印等全流程“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免费邮寄证照,需要缴费的办事窗口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办事服务三是实施智慧政务推行省心服务。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平台PC端、移动端适老化改造专项行动,完成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优化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语音版、民族语言版、简洁版服务应用,并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便于老年人获取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进一步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四是开展事项下沉推行就近服务从体制机制、人员管理、事项办理等角度入手,在全市大胆探索形成基层便民服三个三模式,镇级可办理事项135项,街道可办理事项118项,村级办理(代办)事项79项,社区办理(代办)事项60项,镇级实现政务服务“进一门、到一窗、盖一章、办所有事”,村级实现政务服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就近办事。

二、简化办理流程,推动特殊事项好办快办

针对办件频率较低、手续复杂、不同于常态化办理流程的特殊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规范事项办理流程、统一事项申报入口、推行帮办代办服务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马上办、极简办。一是建立市县镇“三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成立帮办代办工作专班,组建专业化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实行“固定+联动”的“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打造市县镇“三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帮办代办员通过协调处理重大复杂事项,指导帮助办事群众通过自助服务终端、电脑、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网上申报、查询打印等业务,实现“群众进门有人引导,自助查询打印有人帮助,网上申请有人指导”的“一站式、无障碍”服务。二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根据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要求,我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四级统一”原则,组织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通过对全市同一事项的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标准、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事项要素进行明确统一,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办理流程,按期完成业务办理。三是开展白话版易懂版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同时,针对办事指南太专业不好懂等问题,以群众视角编制办事指南,让企业群众办事一看就懂。将企业群众办事中的易错点集中提炼,推出白话版温馨提示;将办事指南区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类,对复杂类办事指南中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批注”式解读,让办事指南精准好懂。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关于事业单位转企业人员退休手续办理”事项,经与市人社局对接,目前,市县两级人社局均成立了退休一件事工作专班,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退休一件事综合柜员窗口,实行专窗办理,做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办结。调研发现的问题,应为部分事改企单位人员除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的待遇项目外,其他仍从原渠道列支的待遇项目,因其退休时原渠道工作单位已不存在或者经营困难无力承担,而导致退休人员未纳入统筹的待遇项目不能兑现的问题。针对事改企相关工作市人社部门已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调研并形成初步意见后续将协调征求其他相关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尽快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事改企单位不再有提案中反映的类似问题发生(详见附1

三、强化数据赋能,推动免证办扩面提质

按照省市无证明之省建设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断扩大电子证明证照共享应用,实现政务服务领域“免证办”全覆盖,企业群众办事材料精简三分之一,年免提交纸质材料600余万份,办事效率提高40%以上。一是动态更新发布“免证办”清单,健全完善统一制定标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完成时限、统一督查评价的四统一推进机制牵头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部门,按照电子证照能享尽享的原则,全面梳理、动态调整、迭代发布市县两级5免证办事项清单,目前市本级达969项、区县达903项,106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共享二是全面推动系统应用,会同市大数据局,推动各级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和数据资源关联,开发上线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横向连通各部门单位,纵向贯通市、县、镇三级,申请人可通过实名认证授权调取、查阅和使用电子证明证照。在爱山东政务服务网上线证明直通车功能,106类证明证照实现线上自助开具,方便企业群众到省外市外办事。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无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健全完善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等各项制度,通过常态化培训、多渠道推广、全方位督导,确保“免证办”工作成果落地落实。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相关群众办理不动产房屋核销事项过程中,要求提供仲裁机构仲裁证明”的问题,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目前,我市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对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的,区分情形提交相应材料。针对事实清晰的部分登记业务,在当事人无争议的情形下,可通过自主承诺的方式免提交证明材料,减轻申请人负担。同时,我市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均设置法制工作室,对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的继承等登记事宜,采用非公证继承、购买公证服务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详见附2)。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大力倡树三提三争精神,全面抓好便利老年人服务、帮办代办、免证办、就近办、智能办等各项工作,以高品质审批服务擦亮“齐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奋力打造全国行政审批改革先行示范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行政审批力量。

 

附件:1.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转企业人员退休手续办理”的答复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房屋核销事项要求申请人提供仲裁证明”的答复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84  

 

 

联系单位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何晨,联系电话2300796

(主动公开)

背景及问题分析 政务服务改进一小步,便民惠民迈出一大步。2023年淄博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政务服务全流程提速再造,提高惠企便民服务效率。”当前,全市政务服务不断加强数字化建设,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信息化技术手段,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一次办好和最多跑一次,成效显著,有效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创了便民、惠民的良好局面,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大增强。但是,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的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状概况 1.服务对象存在需要特殊照顾的情况 根据淄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数据显示,全市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9万人左右,占23.2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7万人左右,占16.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8.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48个百分点。全市目前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而伴随“互联网+”的普及,高龄、孤寡、空巢、失能等重点群体在政务服务中面临无法到窗口办理业务或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会上网办事等问题,网上申报和材料填写等办理环节更是加大了这一人群的办事难度,人脸识别等手段他们操作起来显得也比较吃力,因老花眼、文化水平低等因素导致的阅读障碍增加了操作难度,对需要办理事项的现行政策不了解或对所需办理事项表述不清楚增加了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时间,挤占了公共资源……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数字政务的迭代升级和较高的数字化普及程度面前显得无所适从,“数字鸿沟”成为这一人群在政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难以逾越的一道障碍,老年人群体规模的扩大化也启示着我们需要给予关切帮助的老年人人数在增多,适老化服务也要及时进行升级。 2.服务内容存在需要特殊办理的情况 政务服务工作所受理的个人事项多为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在对相关事项的梳理优化下,受理流程已相对成熟固定,这也导致了群众在办理一些较为复杂且不常用的的事项过程中需面临固定的审批流程。比如,在此次调研过程中就遇到事业单位转企业人员在办理退休养老金事项中一直等待审批且迟迟未得到有效答复的案例。群众在长时间等待未果的情况下极易出现焦虑情绪,对政务服务抱有意见。此次调研发现,办理频率较低、手续繁琐且办结周期较长的一些特殊民生事项虽然数量不多,但是存在。 3.服务过程中存在仍需优化的证明事项 伴随政务服务的深入改革,相关部门取消了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需出具的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大大提高了群众在事项办理过程中的便利化程度。但是,调研发现,相关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房屋核销事项中,要求当事人提供仲裁机构所出具的仲裁证明,申请人表示当事人双方对于自身所申请事项不存在异议,且事项清晰,诉求明了,不存在需要仲裁机构进行争议调解的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出具事项证明材料虽是出于保护公民利益不被侵犯的出发点,但对于当事人无争议且事由清晰的诉求,表现出来的是办事群众“跑两头”、程序复杂和环节繁琐。因此,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的工作还有待持续深入。 二、问题和分析 1.适老化服务需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的适老化服务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目前存在的漏洞还需在环境和服务上进一步增强改进。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老年人这一群体的总体规模在不断扩大,并且对社会变迁和新信息的敏感度接受能力有所下降,在观念上落后,认为在智能设备“不是非学不可”;另一方面是受限于家庭情况、个人文化程度等因素,难以跟随智能化和数字化领域的升级更新速度。 2.公共服务事项中存在需特殊办理事项。某些事项的特殊性是和现有事项的便利化对比后所呈现出来的,如事业编转企业人员的退休手续办理相比单一的事业编或企业退休人员的手续要繁琐一些,因为此类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频率较低且相关工作人员要对人员的事业编工作时间和转企业后工作时间及相关缴费基数进行繁琐的换算,对涉及到其中的政策性节点可能还要逐级请示,事项出现的频率不高、办理过程相对复杂和较长的周期性凸出了它的特殊性。 3.部分事项依旧存在需要无谓证明情况。在办理政务服务过程中,要求群众出具办事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尤其是涉及到不动产等重大个人财产的事项,更是出于对个人的财产性保护,证明材料的出具一方面是避免当事人双方出现财产性纠纷,另一方面是避免出现法律层面的纠纷。但是对于事项清晰,双方无异议的事项,应考虑简化流程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建议 1.做好特殊群体服务,落实好便民的服务职能 牢固树立服务群众至上理念,由青年党员和业务骨干组成“服务队”,对有困难的群众诉求主动响应。发挥社工和网格员作用,积极为孤寡、高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无法到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体,按需启动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亲友代办和上门服务。推进老年人爱心窗口、老年人绿色通道、线上线下全程办理及老年人“一站办”等“适老化”服务升级,对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加强在服务过程中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信息辅导,对于所要办理的问题事项,及时回应、跟进老年人关切的问题,加强沟通,全方位提升特殊群体的办事体验。 2.简化特殊事项办理,贯彻好高效的工作要求 对于出现频率较低、手续复杂、不同于常态化办理流程的特殊性事项,建议设立“特办专员”,由专人跟进、专人办理,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不能短时办结的,给予当事人准确的办结期限,并对诉求人员所关切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同时对出现频率低、手续复杂的相关业务进行梳理解读,加强专题培训,制定特殊事项办事指南,强化业务能力。 3.减少不必要证明事项,保持好务实的工作作风 对于涉及个人财产和权利的相关事项,当事人无异议且同意的,建议由当事人签订相关承诺书,考虑按照当事人诉求进行简化相关证明材料处理,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在当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且不需繁杂手续的证明材料,以此压缩办件时间,避免“小事久拖积大怨”。并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手段,实现系统协同、数据共享,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在协同配合的基础上,破解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实现上下贯通,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