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淄博市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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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98712/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关于公布淄博市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工作部署,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97号)要求,在《淄博市2020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我市“承诺即入”改革、“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等,编制形成了《淄博市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淄博市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参照淄博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见附件2)逐项编制告知承诺书,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并在窗口摆放。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附件:《淄博市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