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2-522415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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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及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http://spj.zib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55022,电话:0533-2306909,传真:0533-2306817,电子邮箱:sxzspf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2021年制定了《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6份,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2.信息发布数量。本年度发布信息3697条,其中抖音40条,政务公开平台320条,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专栏780条,局官网920条,微信公众号1637条。

 

3.解读回应情况。2021年共制作部门文件24件,其中主动公开18件、依申请公开5件、不予公开1件,网上公开18件,配发解读材料17 件。其中,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1件,多角度解读政策15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图,圆满完成答复工作。

4.全年公开局长办公会13次,配套解读13次,解读比例100%。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及权责清单。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共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主要涉及企业行政许可公示及附件材料、社会组织成立资料、单位内部工作流程、食品许可公示、小区物业招标公示等,均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所有答复均未收费,对比2020年,同比增长25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政策发布、修改、废止等动态调整管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前,充分征求相关利益群的意见建议,通过多渠道集成发布、精准推送。在微信公众号开发便民利企政策查询功能,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政策。

)平台建设情况。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市局官网、市政府官网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咨询辅导专区以及政务公开体验点,配备集业务查询和政务公开于一体的多媒体系统。坚持用好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受众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指导、协调、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专职队伍,具体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办政务公开专题讲座2次,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1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1

3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2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等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在培训、宣传、运维、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已经按照《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按规定时限在市政府网站、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并及时在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二是完善公开专栏内容。针对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市局官网,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日,增设特色栏目,丰富专栏内容,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评议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淄博市行政服务局严格按照《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打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强化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推动行政审批决策更加公开透明,政务服务更加优化暖心,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打造全国领先的行政审批改革先行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办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图,圆满完成答复工作。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及时回复公众关切,打造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创新亮点。一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设置政策辅导专区、建立企业微信辅导群、在微信公众号开发便民利企政策查询功能,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将我局的便民利企政策发送至企业居民,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受益面。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发布便民利企政策时,至少通过两种方式为大众解读政策,让政策易读、易懂、易记。三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通过“走流程 找差距 促提升”“政府开放日”、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定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专家、学者、企业、办事群众举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