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时间:2022-05-11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http://spj.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业务工作涉及的目前正在实行的政策法规,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综合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工作介绍、办理流程及指南等。

(五)其他:主要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重要会议、活动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官网网址:http://spj.zibo.gov.cn/

(2)“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bspfw)政务新媒体。

(3)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西门处政务公开专区,联系电话: 0533-2306817,开放时间: 8:30-12:00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政府信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内设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1)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申请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联系电话:0533-2306817。(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申请表》发送给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箱:sxzspfwjbgs@zb.shandong.cn。(4)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可通过市政府网站(www.zi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平台提交。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邮    编:255022

电    话:0533-2306817

传    真:0533-2306817

电子邮箱:sxzspfw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张店区联通路 202 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 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 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3:“淄博行政审批服务”新媒体平台二维码

附件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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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55022;电话:0533-2306909;邮箱:sxzspf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提三争”活动部署,认真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推动政务公开与审批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审批力量。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2023年,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做好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定时进行栏目梳理和维护更新,定期更新工作动态,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强化审批服务、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好差评”等信息发布和精准推送,注重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普通政府部门文件9件。发布人事任免信息3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5条,行政执法公示类信息7条,政策解读51条,规划计划及完成情况4条,政务服务好差评通报4条,新闻发布会信息4条,社会组织审批公示12条,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和工作动态29条,新增3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并解读局长办公会议13次。针对企业群众获取审批服务信息“不好找、反复搜、来回跑”,政策文件不好懂、办事指南太专业等问题,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打造“四好”政务公开品牌,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持续优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沟通解释,申请受理渠道以及咨询电话畅通,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2023年,共办理自然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信息,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和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等方面,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所有答复均未收费,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做到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归集展示,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加强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政策发布、修改、废止等动态调整管理工作,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开清理结果1条,提升公开信息的直观性和时效性。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精简栏目结构,划分形成17个二级,26个三级类目集中对外公开发布,对各类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内容整合,新增专家解读、重大会议相关方列席栏目。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以“一次办好”改革、“三提三争”、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主题,累计发布各级重要决策信息、项目审批、智慧政务、服务企业、便捷群众等信息1000余篇,将微信公众号真正打造成了实用快捷的便民服务平台。三是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线上开发“政务服务信息好查”专区,在门户网站设置“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引查询”栏目,汇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1201个事项办事指引,让企业群众办事查询更方便;设置“高频办事问题智能检索”栏目,收集常见政务服务问题1951项,企业群众通过搜索关键词和相近词即可快速查询答案。线下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在道路导向牌、咨询引导台等处张贴统一的“公开专区”标识,将政府信息查阅处细分为“政府公报”“政策资料”“宣传资料”展示区和图书阅读休闲区,配备集业务查询和政务公开于一体的多媒体系统,提供资料查阅、信息查询、申请公开、办事咨询、自助办理等服务,安排专人驻点服务指导,帮助社会公众现场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紧盯“以公开促服务,让群众好办事”的目标,把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在局办公室设置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各科室设置兼职政务公开专员,切实加强联动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工作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比活动,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实行赋分管理,进行排名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干出实效。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年内举行3次业务工作培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举行1次政策解读专题培训,提高公开精准度,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一是政策解读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解读比例偏低;二是传播力不佳,回应社会关切较少;三是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仍需丰富完善。

对此,我局在2023年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台账,对照任务分工,督导抓好落实;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三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政策制定和发布的全链条,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四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五是不断总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经验,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区的管理,不断提升专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扩大群众参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六是强化人员队伍培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主办件2件、分办件1件、会办件1件、协办件2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我们所承办的6件建议提案现均已答复,并分别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提案委,通过网上系统答复,经过面复和电话对接,均得到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满意评价。

(三)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制度,以评价改进服务质效。根据向社会公开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群众需求,制定审批服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让社会各界客观公正地评价监督。畅通“背靠背”现场评价、政务服务网、手机短信、评议卡、大厅自助机、动态二维码等多种评价渠道,及时将差评事项转交相关单位办理,督促限期整改,实现事项评价全面化、评价渠道多样化、数据分析自动化、问题整改及时化,好评率达99.9%。二是建立“走流程、找差距、促提升”和政务服务特邀监督员制度,创新服务反馈路径。组织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对全市营商环境、审批服务质量、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调研,全流程体验办事流程,查找问题短板、提出意见建议,共发现并解决问题237个。三是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创优基层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镇(办)、村(居)基层,实现审批服务“就近办”;健全智能导办、智能申报、智能预审、智能审批服务机制,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对市场主体和个人批量办理同一业务的,实行“一次申报、打包审核、批量发证”,推动30项关联事项“打包办”,目前,共为1.3万人服务。四是打造智慧化审批服务咨询新模式。“2512345”电话平台,以集中客服+窗口客服的模式,及时接听、流转咨询电话,全年共为1.6万余人次答疑解惑;推行“AI”智能客服和人工客服同步服务,为咨询人提供图文交流、远程指导、电话解答等多形式咨询帮办服务。五是打造“十五分钟政务公开圈”。在全市400余台审批服务自助设备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将主动公开的审批服务信息全部纳入,打造纵向到村居、横向到网点的纵横联动自助审批服务信息查询体系,让办事人能“随时、随地、随需”享受集约、高效、透明的政务公开和审批服务,实现“一机集成,就近好查”。六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视频、动漫、图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出一批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的高频服务事项解读作品;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审批流程我来讲”栏目,以视频方式为企业群众详细讲解审批政策文件、办事流程;对政策文件、办事指南中复杂难懂部分以填报须知、备注、问题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让企业群众更好懂、更易懂;编制《企业投资项目服务百问百答》,采用简明问答的形式,全流程、全过程、全方位解读投资项目立项。

(四)《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据上级文件和单位实际制定《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平台责任分工表》《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打造“四好”政务公开品牌实施方案》等文件,层层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有成绩。突出“以公开促服务,让群众好办事”核心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和审批服务深度融合,创新推行行政审批信息好查、公开内容好懂、审批事项好办、审批服务好评“四好”工作机制,构建起“公开透明、高效服务、阳光审批、跟踪问效、互动提升”政务公开+审批服务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刊发,被新华社、齐鲁网、淄博日报等媒体广为宣传报道。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被山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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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55022;电话:0533-2306909;邮箱:sxzspf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围绕平台建设、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监督保障等多个方面,加强主动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深度融合、提质增效,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

(一)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做好主动公开。一是法定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行政执法、财政预算、决算,公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及权责清单等信息;每季度公开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情况专报;全年公开局长办公会11次,配套解读11次,解读比例达到100%;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2936条;对社会组织审批、道路交通审批等重点领域发布审批信息26批次。二是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2022年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部门文件7件,解读材料12篇,发布图文动漫、媒体解读49篇,解读完成率100%。召开“向人民汇报”主题新闻发布会4场,共发布13项改革创新成果,多角度做好政策宣传,形成网格化公开矩阵,让政策落地生效。三是聚焦社会民生热点,及时回应关切。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局官网,以及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渠道作用,不断拓宽政民互动渠道,深层次了解社会需求。2022年,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回应关切专栏主动回应32次。针对企业群众反映较多的办事指南看不懂等问题,打造“秒懂政务”品牌,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明白、一来就会办。

(二)以规范促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2022年共办理自然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主要涉及企业行政许可公示及附件材料,施工许可手续及报批材料,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办事指南和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等方面内容,已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4件,所有答复均未收费,对比2021年,同比增长15%。

印发《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制度规范。编制形成《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对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划分形成24个一级,61个二级类目集中对外公开发布,与2021年相比,新增动漫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媒体解读、政府采购等4个目录事项。加强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政策发布、修改、废止等动态调整管理工作。印发《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进一步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参加各级考核监测,完善完整网站栏目,做到不留空白栏目、不延时更新,对照网站检测反馈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反馈意见进行整改。2022年,局官网共发布各类信息4900余条,其中公示公告信息3746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联动推进,2022年,各类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6878条。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集业务查询和政务公开于一体的多媒体系统,将专区打造为集“资料查阅、信息查询、申请公开、办事咨询、自助办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区,线上线下联动,极大便利群众获取信息。

(五)抓好日常管理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指导、协调、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专职队伍,具体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办政务公开专题讲座2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仍需丰富完善。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工作学习,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完善台账资料。三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四是不断总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经验,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区的管理,不断提升专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扩大群众参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2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共办理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9件、政协委员平时提案1件,其中主办件3件、分办件3件、会办件4件,办理结果属A类的9件、B类的1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承办的10件提案现均已答复,经过面复和电话对接,均得到市政协委员的满意评价,圆满完成答复工作。

(三)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打造“秒懂政务”政务公开品牌。“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开设“秒懂政务”栏目,上线7大类317项白话版办事指南,发布视频版办事指南,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明白、一来就会办。二是打造电子政务服务地图。配置完成2840个政务中心、296个便民服务点、22个自助终端服务点信息及坐标配置,实现服务站点、服务电话、交通信息、位置信息精准展示、一键导航。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双延伸全覆盖。纵向延伸到镇村,横向延伸到水电气暖信等公共服务领域。2022年,全市共归集上传办件评价1800余万件,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9%以上。四是开展“向人民汇报”直播活动。坚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每季度策划组织一期“向人民汇报”直播活动,2022年,共发布13项改革创新成果。五是政务服务零距离,政务公开面对面组织开展“走流程 找差距 促提升”“政府开放日”、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活动,定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专家、学者、企业、办事群众举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2年,严格按照《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印发《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打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强化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推动行政审批决策更加公开透明,政务服务更加优化暖心,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审批服务从“有”到“优”转变,从“优”到“精”转变,以审批一域之光为全市发展大局添彩。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及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http://spj.zib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55022,电话:0533-2306909,传真:0533-2306817,电子邮箱:sxzspf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2021年制定了《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6份,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2.信息发布数量。本年度发布信息3697条,其中抖音40条,政务公开平台320条,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专栏780条,局官网920条,微信公众号1637条。

 

3.解读回应情况。2021年共制作部门文件24件,其中主动公开18件、依申请公开5件、不予公开1件,网上公开18件,配发解读材料17 件。其中,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1件,多角度解读政策15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图,圆满完成答复工作。

4.全年公开局长办公会13次,配套解读13次,解读比例100%。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及权责清单。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共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主要涉及企业行政许可公示及附件材料、社会组织成立资料、单位内部工作流程、食品许可公示、小区物业招标公示等,均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所有答复均未收费,对比2020年,同比增长25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政策发布、修改、废止等动态调整管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前,充分征求相关利益群的意见建议,通过多渠道集成发布、精准推送。在微信公众号开发便民利企政策查询功能,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政策。

)平台建设情况。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市局官网、市政府官网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咨询辅导专区以及政务公开体验点,配备集业务查询和政务公开于一体的多媒体系统。坚持用好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受众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指导、协调、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专职队伍,具体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办政务公开专题讲座2次,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1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1

3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2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等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在培训、宣传、运维、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已经按照《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按规定时限在市政府网站、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并及时在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二是完善公开专栏内容。针对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市局官网,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日,增设特色栏目,丰富专栏内容,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评议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淄博市行政服务局严格按照《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打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强化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推动行政审批决策更加公开透明,政务服务更加优化暖心,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打造全国领先的行政审批改革先行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办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图,圆满完成答复工作。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及时回复公众关切,打造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创新亮点。一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设置政策辅导专区、建立企业微信辅导群、在微信公众号开发便民利企政策查询功能,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将我局的便民利企政策发送至企业居民,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受益面。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发布便民利企政策时,至少通过两种方式为大众解读政策,让政策易读、易懂、易记。三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通过“走流程 找差距 促提升”“政府开放日”、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定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专家、学者、企业、办事群众举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及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http://spj.zib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55022,电话:0533-2306909,传真:0533-2306817,电子邮箱:sxzspf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逐项分 解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法治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主要包括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及执行和结果公开。全年累计公开局长办公会18次,配套解读18次,解读比例达到100%;依法公开政策性文件6件、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库文件279份。及时更新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及权责清单。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含部门财政预决算、市级重大项目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组织审批等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市级重大项目实施信息8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42条、社会组织审批信息28批次。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目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进行,将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等要素信息逐一明确,让群众得懂、能理解、可监督。2020对我局制定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解读比例达到100%。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抖音、微信、今日头条等新技术、新媒体,不断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五是主动公开信息稳步增长。立足审批服务工作职能,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市局网站版面样式、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动态调整,将网站版面科学划分为“流程再造”“区县动态”“一号改革工程”“他山之石”“中介超市”等16个版块,全年共维护信息1693条,同比增长12.8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 年,我局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规范顺畅。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查工作的通知》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明确程序环节、标准和责任划分。2020年度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我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结2件,按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并及时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在出台新的政策性文件同时,同步梳理已有同类政策并做好废止修改工作,保证政策措施的统一性。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事前决策预公开—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发布公众参与报告—文件印发—执行评估”流程,做好各个阶段材料的公开发布工作。特别是起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文件时,充分征求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利益群众的意见建议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将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双重把关审核后,固定每周分类报办公室统一进行上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继续完善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为主渠道,市局官方网站、政策解读会、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刊物出版、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多种载体协同推进、相互应和、相得益彰的信息公开模式。一是精心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5个方面24项子目录,共编制录入维护政务公开信息653条,顺利通过第三方预评估。在此基础上,做好市局网站与信息公开目录下关联信息的跳转链接,实现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双向关联。二是进一步优化市局官方门户网站。根据审批服务工作需求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对市局官方网站进行整体优化提升,科学设置栏目分类,增强智能搜索功能,进一步完善局长信箱问题收集反馈机制,每天查看局长信箱并及时做好信件回复工作,有力促进了政民互动,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三是坚持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维护管理,做到“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与市局门户网站内容同步更新,2020年“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593条信息,有力宣传了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四是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设高标准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多处政务公开体验点,统一配备集业务查询和政务公开于一体的多媒体系统,设有网上办事服务指南、政务公开网站地图、政务公开网上申请系统、电子阅报栏等,充分展示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有力促进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高度融合。五是配合市政府做好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截至年底,我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7.88%,全年累计办件612.5万件,好评率达到99.9%。六是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稿件的报送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看山东”与“政务公开在行动”的信息宣传工作,结合日常审批服务工作,深入挖掘在业务工作中产生的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工作信息,及时做好撰写审查报送工作,2020年度共在市级“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发表信息47篇,位于全市前列。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情况,印发《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建立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体系,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协调、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审批服务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科室职能,将各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及问题整改清单分解至相关科室,逐项明确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建立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发布前对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在严防泄密事件发生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个科室指定一名具有相关知识背景的同志,成立由16人组成的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队伍,具体负责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举办政务公开专题讲座,邀请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专家作专题辅导,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四是工作考核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科室年底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周调度、月汇报制度,固定每周调度各科室本周信息报送数量、发布情况及存在问题,每月在局长办公会上集体研究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汇报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本月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情况及当前存在问题,并抓好督促落实。五是社会评议情况。建立市政务服务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领导干部,高等院校有关专家学者,有关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区县基层干部群众代表中产生,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建言献策的作用,以第三方视角促进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质效不断提升。2020年开展“政府公开日”活动2次,邀请部分企业群众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体验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并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公开接受企业群众的评判。六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目前,我单位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122(事项划转)

81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16(事项划转)

1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1

4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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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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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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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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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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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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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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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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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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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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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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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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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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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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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盘规划和部署上尚有欠缺,尚未创建形成具有地方和单位特色的工作品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成员一般为兼职,还承担着各科室其他工作任务,专业知识背景尚有欠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理论和政策的掌握与理解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还不够充足;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身宣传力度不够,具体工作一般只有具体工作人员参与,公众对该项工作了解不多甚至不了解,部门其他人员及公众参与感不强,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审批服务工作实际,我局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重点,全力打造具有审批服务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品牌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全链条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1名和兼职工作人员若干,实现全局17个建制科室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全覆盖。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适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定期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是加强工作宣传,增强政民互动在利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对审批服务工作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幅提升在“政务公开看山东”和“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发稿的质量和数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不断丰富“政府开放日”的形式及内容,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让公众能够找得到、问得清、办得成,以政民互动推动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8日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拓展主动公开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法治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2019年,我局以信息发布为主渠道,以分析解读为支撑点,形成市局官方网站、政策解读会、新闻发布会、“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多种载体协同推进、相互应和、相得益彰的信息公开模式。

2019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500余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公示、决策预公开等16大类。“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全年总阅读量超过65万人次,关注人数超过7万余人。

全年共举办3次政策解读会、新闻发布会,均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2019年5月21日,召开全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会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2019年9月20日,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淄博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方案》,并就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2019年11月15日,召开全市基层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对我市《关于加快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

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该项工作专门作出安排部署,2019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人大专项工作评议5项意见建议。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与提出建议和提案的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并给予答复,均获得了满意的回复,并在市局官方网站建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办理结果。

为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找准影响审批服务的“堵点”“痛点”,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先后三次通过“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我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建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问题线索征集活动。同时,在市局官方网站开通局长信箱专栏,随时收集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解落实,促进了政民互动,收到了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力量缺乏等方面。2020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审批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更新观念,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实现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在抓好日常具体事务公开的同时,紧紧把握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态度上开诚布公、内容上全面准确、形式上灵活多样,不遮掩、不隐瞒,不保留、不糊弄,满足群众的深度知情、参与和监督,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参与政务公开机制。健全完善政务舆情主动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疑难、重大、复杂申请信息公开会商制度,遇到难以处理的申请,邀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参与论证,提升答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工作中的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数据互联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对审批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实时予以更新,提供在线检索、离线下载等延伸服务,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优化公开后的服务,更好助力审批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以政务信息管理的现代化提升政务公开的现代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