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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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98712/2021-517418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21〕6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淄博市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镇(街道)便民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在试点探索基础上,结合各区(县)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际,形成了我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进一步深化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
3.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51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四部分内容。
(一)总体目标。介绍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要求。
(二)主要任务。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三个一”,即人员一口管理、事项一窗通办、审批一枚印章;村级便民服务站实行“三个办”,即一般事项“就近办”、高频事项“自助办”、复杂事项“帮办代办”;基层便民服务机制推行“三项创新”,即建立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成立镇级政务服务局、实施“政务+金融(邮、商)”服务。
(三)实施步骤。一是深化巩固提升,9月底前完成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推进落实工作;二是全面评估验收,12月底前对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进行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抓好工作督导等方面进行保障支持。
四、《实施方案》主要意义
推广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次办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面提升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深入打造场所完备、窗口整合、服务集成、流程优化、效率更高、群众满意的基层政务服务模式,切实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增强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