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非住宅项目推行 “分段施工、分期验收”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文稿解读|《关于非住宅项目推行 “分段施工、分期验收”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30
  • 字号:
  • |
  • 打印
联系人:郑小龙
联系电话:0533-2306844

《关于非住宅项目推行“分段施工、分期验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效能,降低投运成本,压缩建设周期,转变经营理念,抢抓市场机遇,针对我市非住宅项目,推行“分段施工、分期验收”模式。

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 “地下室”“±0.000以上”3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功能完整、分割合理”的原则,可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单独或合并申请“分期验收”。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分段施工许可证(含质监安监手续)核发工作,即时推送许可信息,建设主管部门及时介入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分期验收”阶段的审批管理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并对“分期验收”项目制定针对性监督计划,持续做好跟踪监督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分期验收”的项目,发放子单位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认可书。

三、出台意义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提三争”部署要求,持续提升项目审批服务质效,加速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达效,进一步降低企业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