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政务服务“预约+无休” 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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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98712/2024-546213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近日,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政务服务“预约+无休”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工作方案》起草的背景
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2024年1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拓展增值服务内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增值服务赋能“服务淄博”建设的行动方案》并提出“升级政务服务‘随时办’,深化延时错时预约办理模式,实现政务服务由‘定时服务’向‘全时段服务’转变”的基础上,起草了《淄博市政务服务“预约+无休”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预约+无休”服务举措、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适用范围、服务举措、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5个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主要明确了“预约+无休”服务模式是立足企业群众视角,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实现窗口办事“不断档”、办理事项“无空档”、优质服务“无阻挡”,扎实推动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迭代升级。
(二)适用范围。主要明确了开展“预约+无休”服务的主体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单位)窗口(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业务科室),受理和办理的事项为本级经公告列入《“预约+无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436个政务服务事项。
(三)服务举措。主要明确了2种服务举措。一是“预约”服务,是指“节假日预约”服务,即申请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办理《“预约+无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纳入的事项,须在节假日前的工作日内通过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节假日预约”服务申请,约定办理时间,各进驻部门(单位)在约定时间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到岗服务。二是“无休”服务,是指“周末无休”服务,即申请人在周末休息日办理《“预约+无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纳入的事项,各进驻部门(单位)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值班,为工作日内无法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服务。
(四)工作流程。主要明确了2种服务举措的工作方式。一是“周末无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周末休息日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的办事体验。二是“节假日预约”服务,申请人在节假日前的工作日通过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的方式告知咨询人员姓名、预约时间、预约办理事项,窗口应约工作人员提前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事所需携带的资料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五)工作要求。从组织领导、督查检查、宣传引导、人文关怀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确保“预约+无休”服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