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规范》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规范》

发布日期: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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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范桂君

一、《卫生许可规范》出台的背景

1.当前世界水源有机物污染非常严重,有机物种类越来越多。我国自来水输配管道,尤其是陈旧老化管道的污垢微生物污染程度更为严重。同时随着自来水随着源水污染加重,超出水厂自身净化负荷,使出厂合格的水经过输配管道、中间水箱,到达家庭时有害物指标均有提高。

2. 我国是一个人均水资源利用率十分缺乏的国家,城市直饮水分质供水可以有效帮我们减少水资源的过度浪费问题,合理利用水资源。

3.针对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具体如何办理、应该提交什么材料、是否对每个单位或小区的净水站分别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问题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没有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行为,促进我市分质供水项目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受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卫生许可规范》。

二、“分质供水”的概念

分质供水是指以自来水为原水,把自来水中生活用水和直接饮用水分开,另设管网,直通住户,实现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分质、分流,达到直饮的目的,并满足优质优用、低质低用的要求。在居住小区内设净水站,将自来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加工和净化,在原有的自来水管道系统上,再增设一条独立的优质供水管道,将水输送至用户,供居民直接饮用。其特点是省去了运输和搬运,用户可随时打开水龙头去用,水的价格相对应桶装、瓶装纯净水便宜得多,一般家庭能接受。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学校提供的分质供水属于集中式供水,应符合集中式供水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

三、《卫生许可规范》主要举措

(一)明确分质供水的定义。分质供水是指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水做进一步深度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人们直接饮用的供水方式。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学校提供的分质供水属于集中式供水,应符合集中式供水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

(二)明确分质供水单位的条件。首先分质供水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分质供水单位生产场所应办理卫生许可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规范》把进单位或小区的净水站作为公司的生产场所,免去了企业成立多家分公司、多次办理营业执照的手续,实现办理卫生许可“一照多址”“一照多证”。其次分质供水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三)明确分质供水单位申请卫生许可的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卫生许可规范》分别就新申请、变更、延续、补发、注销等不同情形的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作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