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简明问答|《关于推进“园区事、园区办”服务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3-537523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简明问答|《关于推进“园区事、园区办”服务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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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什么是“园区事项园区办”服务?

答:聚焦园区企业集中入驻和服务需求增长实际,围绕各类园区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以优化企业审批和人才服务为重点,以实体化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心为目标,打造园区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进园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园区企业办事遇到的跨层级、跨区域以及受理难、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实现“涉企服务集中办”“线上线下帮代办”“园区事项园区办”。

2.问:“园区事项园区办”主要特色是什么?

答:一是下沉服务事项,推动“园区事园区办”,将有利于园区企业发展、便于企业群众办事的1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园区。二是实施靠前服务,实现“园区事帮代办”,建设云端帮办代办系统,组建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建立市、区(县)、园区三级协同、分工负责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三是开展靶向活动,实行“园区事精准办”,发放企业服务联系卡、建立专题座谈会等工作机制。

3.问:“园区事项园区办”的服务方式有哪些?

答:服务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服务前移”,充分授权企业服务中心(站),确保需区县审批的事项能够在园区直接办理。二是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为企业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三是“帮办代办”,组队伍、建体系、立制度,部门主动进园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