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政务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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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我市“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流程再造,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企业群众满意度,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APP提供的电子证件功能,在政务服务领域创新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提升群众办事体验。现对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营业执照,是指按照全国统一版式和格式记载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并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签数字签名的电子文档。 二、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实体营业执照效力,可用于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业务中出示营业执照场景。 三、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服务专区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文件可用于信息展示和需要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情形。(电子营业执照服务专区网址https://zzapp.gsxt.gov.cn) 四、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掌握电子营业执照的注册及使用方法,在今后工作中遇有办事群众未携带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时,应主动引导帮助群众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避免群众多跑腿。 下一步,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将以“一号改革工程”攻坚战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鼓励推动各类电子证照(件)应用于政务服务领域,努力推进更多事项申报材料全程电子化,更多事项可以网上秒批秒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办事质效,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1: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流程 附件2:全市政务服务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事项清单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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