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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一件事” 相关手续这么办

发布日期:2020-08-17 08:43:54 浏览次数: 字体:[ ]

又是一年毕业季,莘莘学子们本以为把学士帽抛上天空,轻松离校就可以了,殊不知,毕业生报到、档案转移、改派、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系列问题会对就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从毕业生就业“一件事”出发,精心整理影响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续办理渠道,帮助应届毕业生解除后顾之忧!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流程

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学生登录”入口,进入个人账号进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即完成报到。

1.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直接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实名登记,填写就业状态、服务需求等信息,完成登记后由户籍地人社部门提供跟踪服务。

2.省外院校淄博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的,先登录“信息网”首页进行“注册”,完成预注册,待生源所在区县(联系电话详见“全市各区县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电话”一栏)审核激活账号后,再登录个人账号进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即完成网上报到。

3.“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中间的“服务大厅”有各项业务的“办理指南”,请根据个人需求进行查阅。

4.《就业报到证》由本人留存,请妥善保管。

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

(一)网上查询

1、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个人服务”-“个人登录”-“档案查询”。

2、关注“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微官网”-“档案查询”。

3、关注“淄博公共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办事通道”-“档案查询”。


4、登录“温暖淄博人社”APP-“就业人才”-“档案查询”。


(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咨询(非师范类、卫生类)


淄博市非师范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表

(三)档案转接

1、转接单位

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到机关、事业和国企(含国有控股)等公有制单位的,由高校直接转至用人单位;到民营、外资等非公有制单位的,由高校直接转至用人单位委托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省外院校淄博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由高校直接转至毕业生生源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卫生类专业的,由高校直接转至淄博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

有规定(或省内院校毕业)须由市人社局接转的,由高校直接转至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后,再转至相应单位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封装格式

档案袋封面请打印或粘贴如下格式标签:

3、转递方式

高校应通过机要交通、邮政快递或派专人送达方式转递,通过其他方式转递或交毕业生本人自带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不予接收。

批量(2份以上)转递的请整体打包集中邮寄,并提前将《毕业生档案花名册》(花名册包括:毕业院校、毕业年度、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生源地区县)电子版发至接收单位邮箱(zbjybdagl@zb.shandong.cn)。

由于转递数量较大、时间集中,档案接收、分类、整理、转递和档案信息采集、汇总、发布需要一定时间。如通过以上方式暂时查询不到,请耐心等待。如急用档案,请先联系学校和邮政部门确认档案已寄出并被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然后再联系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和利用(并提供快递单号)。

报到证抬头填写:

非师范类、卫生类未就业的写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就业的抬头写单位。师范类的请咨询教育局。

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办理

(一)调整手续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的,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

1.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调整手续的办理。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录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录取或聘用通知书),按权限由市或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市级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2.淄博生源毕业生在市外落实就业单位调整手续的办理。毕业生在省内其它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在省直部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到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我市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予以协助。

(二)改派手续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择业期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

1.本市市内改派。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在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就业报到证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市级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2.本市改派至市外。毕业生与原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在省内其它市落实用人单位的,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在驻济中央、省属单位落实用人单位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需到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3.市外改派至本市。毕业生与市外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在本市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就业报到证、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按权限到市或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市级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4.申请回生源地手续。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淄博生源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到生源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省内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转接组织关系前,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要首先与拟转入的基层党(工)委对接,明确转入党支部以及相关事宜。

(一)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由所在高校按省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规定,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二)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由省外转入我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党员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市委组织部或区县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拟转入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3个功能区及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等市直党(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到市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2、党员组织关系拟转入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8个区县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到相应区县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落户

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省外毕业生)等材料到原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关注“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咨询。

咨询电话

全市各区县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电话

张店区:2183310   

淄川区:5282706

博山区:4130151   

周村区:6195233

临淄区:7214015   

桓台县:8216746

高青县:6967138   

沂源县:3241490

高新区:3582876   

文昌湖区:6030057

经济开发区:78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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