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三提、四最六统、流程再造、规范服务”打造惠民医保新模式 | |||
|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群众至上,服务为本”的理念,着力在健全服务机制上用心,在完善服务细节上用情,在改善服务环境上用力,大力推动经办服务人性化、管理规范化、办事便捷化。积极探索创新,以“事争一流”的态度做好各项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推出“一保三提,四最六统”,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出惠民医保新模式。 一、推出“淄博齐惠保”,彻底解决因病致贫问题 指导推出山东省首款政府指导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淄博齐惠保”,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无缝衔接,保障内容涵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外的医疗费用,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一年只要缴纳99元,即可享受住院后自负超过两万元部分(政策范围内自负部分费用及目录外自费项目皆包含)再报销80%,同时对16种常用的特病药品在门诊及药店皆可报销,最高可为淄博人民提供200万元的报销额度,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各100万元。作为基本医保的有效补充,“淄博齐惠保”对参保人不限年龄、不限职业,无需体检,提高了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有效建立了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医疗保障机制。全市投保人数达121.36万,占全市人口的28.32%,参保人数居全国同类城市第一,与深圳、成都、北京、重庆共同成为全国5个惠民保险参保人数过百万的城市。今年2月24日,“淄博齐惠保”为参保人李先生赔付175842.96元,是截至目前的最大赔付额。据统计,“淄博齐惠保”的赔付款中医保政策外费用占比达70%,切实补齐了患者就医看病的短板。 二、三提两降两扩一调整,提待降负 今年3月份,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调整完善了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三提高、两降低、两扩大、一调整”,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降低群众负担:1、提高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55万元。2、提高居民医保门诊待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900元提高到1000元,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3、提高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比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4、降低未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参保人个人自负比例。未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参保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个人首先自负比例分别由30%、40%降低为20%、30%。5、降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个人自负比例。将个人自负比例30%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降低为个人自负比例25%。6、扩大门诊急诊保障范围。门诊急诊患者未转入住院治疗的(不含抢救无效死亡的),72小时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50元,职工医保从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居民医保按50%的报销比例从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按50%的报销比例从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一并计算。超过72小时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报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合理救治医疗费用按照以上规定执行。7、扩大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参保人所患疾病不属于我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或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实行“双渠道”购药模式管理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支付。8、调整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规定。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医保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取消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限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职工医保费后,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予报销。中断缴费2年以上重新缴费的,取消视为首次参保实行6个月的过渡期限制,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三、经办服务实现“四最六统一”,群众办事不再难 对所有政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结时限,制定出台《淄博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淄博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服务大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让群众一看就懂、一次办好。实现了3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办理时限整体压缩达68.5%,高频民生事项办理流程数量压缩62.5%,申办材料精简幅度达61%。为实现经办服务“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理流程最简)目标加快流程再造,使“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 四、大力推进流程再造,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充分发挥垂直管理体制优势,依托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居(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村卫生室、定点医疗机构等,加快推进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通过直接赋权、委托办理、服务前移等方式,将医保服务触角最大限度向群众身边延伸,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在医疗机构已设立医保服务站近50个,异地就医备案、慢性病鉴定、参保信息查询等10余个事项可在服务站办理。 二是取消原有的市、区县之间参保归属的限制和职工、居民医保参保险种的区别,实现了所有医保业务全城通办,群众可在全市任一经办服务网点办理医保业务,将医保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实现多项业务“零跑腿”。大力推行“单位业务网上办、个人业务掌上办,实现医保电子签章系统上线运行,打通最后一个网办障碍,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上半年共办理告知承诺业务300余件。自6月1日起在首批试点医院淄博市中心医院开展门诊慢特病资格即时申请试点工作,慢性病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即可直接向医院提出简单申请,实现了“零材料、零跑腿、即时办”。 五、打造一流服务示范化窗口 经办窗口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也是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着部门和政府的形象。淄博医保始终秉承“新医保心服务”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一流服务窗口。 1.统一标识设施,提升硬件标准。根据省局的要求,细化下发《关于加强行风建设暨窗口工作管理的办法》,自我加压、提高标准,全市11个经办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全部按照示范窗口打造。充分利用省局拨付资金,补充完善软硬件设施,从便民、惠民、利民的角度,优化功能区划分和窗口设置,在全市各级医保大厅设置统一医保标识和导服台,对服务大厅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修缮改造,服务大厅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电子叫号系统、LED标示系统、配齐饮水机、复印机、伞架、手机充电架、急救箱等便民服务设施。 2.落实老年人医疗保障便捷服务举措。设置有“老年人优先窗口”和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引导老年人优先办理业务。配备医保引导台,安排引导人员做好老年人接待和引导工作,提供业务全程跟进和指导的“一站式”服务,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要求工作人员全程做到主动服务、微笑服务、满意服务,杜绝出现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情况。设置“爱心专座区”,提供轮椅、放大镜、老花镜、饮水机等方便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办事的设施设备,办事线路指引明确。编制大字体老年人常用医保业务办事指南并摆放至明显位置供查阅。 3.现场点评找茬,刀刃向内促整改。召开全市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暨经办服务窗口工作现场点评会,由全市各经办机构负责人组成评价小组,以直奔窗口、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全市各级窗口行风和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体验式评价,现场指出问题,当即反馈意见。在“内行专家”中细化问题查找,在“角色换位”中改进流程体验,在“学比赶超”中打造最优服务。 今年2月份山东省医保局发布通知,淄博市医保窗口被评为全省第一批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在市审批局一季度“担当作为流动红旗”评选中,医保窗口成绩第一名,获评“流动红旗”。 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的向往是无限的,优化服务没有休止符,探索创新永远在路上。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将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态度,躬身入局、主动作为,创新医保服务模式,打造一流服务环境,让每一名参保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有温度、有速度、有效率的淄博医保服务品牌。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