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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电子身份证,助力企业开办进入刷脸时代

发布日期:2023-01-10 09: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9日上午,市民刘女士急匆匆到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申请设立一家公司,到了后才发现自己身份证落在了家里。工作人员主动提醒刘女士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业务,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刘女士迅速下载了“爱山东APP”并通过刷脸的方式下载了电子身份证,顺利完成公司设立登记,下班前便领到了营业执照和印章。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让“一次办好”改革更深入、更彻底,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树立有解思维,全方位推进电子身份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并推广至县镇村三级,实现办事减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理清“刷脸事项”清单

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市场准入、商事登记、人社、医保、不动产、税务、公积金等政务服务领域的662项、镇级121项、社区55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电子身份证”应用试点,实现“电子身份证”应用领域全覆盖、应用层级全覆盖、应用事项类型全覆盖。凭借电子证照实现身份信息自动导入后台业务办理系统,无需人工录入。

 

 

落实“刷脸应用”情景

 

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将电子身份证与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实现对接,满足居民轻轻一刷,全网通行的服务需求。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应用场景,在大厅综合窗口配备扫码设备,办事群众可通过“爱山东APP”“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采用简易的刷脸方式获取本人的“电子身份证”,随时随地证明“我就是我”,无需携带实体证件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大幅缩减办理时间。

 

确保“刷脸常态”应用

 

营造全层级多方位的宣传氛围,通过扫盲式动画视频在政务中心显示屏滚动播放,起到面对面,点对点宣传的效果,并在企业开办自助服务区配备专人,对电子身份证的下载进行现场指导,解答群众关于电子身份证应用等相关咨询和疑问,推动身份证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应用。

全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充分认定“电子身份证”法律效力等同于实体身份证,办事群众在沂源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只需出示“电子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相关业务,且无需再提交复印件,极大方便办事群众、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来源: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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