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4-54394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机构: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共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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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9月7日至12月20日,我单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结合有差距”方面

1.关于“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行政审批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方面,一是全面抓好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现“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局党组会6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3年10月10日至13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基层党员集中培训,10月26日至27日举办主题教育第三期读书班,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以“党组中心组学、科级培训班学、专题党课学,书记讲体会、科长讲思路、青年讲感悟,争做理论学习达人、做改革创新能手、做为民服务标兵”为主要内容“三学三讲三做”活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入脑入心。2023年7月5日,局主要领导上党的二十大专题党课。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教育40次,累计1200人次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答题。二是强化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自2023年9月份起,要求中心组成员结合行政审批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到言之有物、结合有力。每次中心组学习前,细化制定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的方案,提前印发学习资料,确保学习达到预期效果。强化落实考勤制度,全体成员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书面请假,并在返回工作岗位后及时补学。三是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在领导干部层面,按要求制定落实“学习、调研、问题、创新举措”四张清单。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四期主题教育读书班,现场开展党性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35个,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暨案例剖析会议。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增值服务”体系,集成“增值服务”机制,拓展“增值服务”方式。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企业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日反馈、周约谈、月例会”工作制度》等9项长效机制,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行政审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在基层党员干部层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自学、集中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理论学习,除了必学篇目外,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纳入。开展为期3天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各党支部认真自查并制定问题清单,共发现问题46个,制定整改措施61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性体检,对照6大方面20个问题进行自检自评。扎实开展“我为发展献良策、解难题、建新功”系列活动,举办“齐好办”青年干部论坛,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建议。组织党员干部到“双报到”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办事咨询、志愿服务等活动4次。在推动行政审批工作提效争先方面,一是建立了“帮办代办”线上服务渠道。协调浪潮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省政府网站上线“淄博帮办代办”模块,链接市政府“政务服务”版块“我要问”内容,提供电话咨询、高频事项办理指南等。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采用企业微信的方式,开通了“视频帮办”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视频帮办、图文交流、电话咨询服务。目前已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办理高频事项的28个窗口安装了摄像头、耳麦,明确了电脑视频、手机视频、电话咨询责任人,对智慧咨询人员进行培训,每周测试,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推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区”全面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已按照《山东省政务服务场所“网上办事区”建设运行管理规范指引(2023版)》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网上办事区”规范化提升工作,实现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全覆盖。统一标识标志,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合理配备帮办代办人员,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各打造了1处标杆型“网上办事区”,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因地制宜设置“网上办事区”。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打造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帮办代办队伍,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优先选择网上办事。三是开展“数源提质”改革创新工作。以高质量数据供给推进审批服务数据化、智能化应用,印发了《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电子证照“数源提质”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电子证照制发归集流程,深化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发的电子证照全生命周期数据治理,及时做好数据共享服务,以高质量数据供给助力高品质政务服务。截至2023年底,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制发和省级接口共享方式,已完成市县两级审批服务局125类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对“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制发归集的400余万条电子证照数据信息开展了3轮质检,并督促各区县局、市局各业务科室对质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电子证照共享目录,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统一挂接共享接口,对外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四是创新推出一系列数字化、智能化改革措施。依托淄博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推出“免证办”“无感智办”“打包办”“智能绘图”“智能办事”等一系列数字化、智能化改革,满足企业群众高效办事需求。开展政务服务“免证办”,按照“无证明之省”建设要求,会同市大数据局,巩固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106类证明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实现全场景应用,迭代梳理发布市县两级“免证办”清单,目前市本级达969项、区县达903项,企业群众办事材料精简三分之一,年免提交纸质材料600余万份,办事效率提高40%以上;推行“无感智办”,推出100项“无感智办”服务事项,融合应用超前提醒、智能办理、主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累计发送许可证件到期提醒短信14230条,惠及13536家市场主体;推行“打包办”改革,聚焦企业群众批量集中办理的事项,以方便企业和群众高效办事为目标,积极探索实施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实行“一次申报、打包审核、批量发证”;推行“智能绘图”,依托淄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在全省率先开发“智能绘图”系统,实现企业群众简单拖拽、一键打印平面图,全市自助终端均已上线食品、药品、电影放映单位设立等11个事项,应用“智能绘图”办理业务7821件;实施“智能办事”,选取在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取水许可变更等高频事项,实施“智能填单”,将传统的逐项内容“填表”转变为“智能预填为主,人工补充为辅”的“补表”,通过“信息自动预填”“证照智能免交”达到办事材料的“智能填写、智能生成、智能申报”,表单填写简化6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40%以上。改革以来,企业群众办事申请材料数量、办事环节和审批时间分别压缩60%、40%、50%以上,累计减少申请材料1000余份,免除重复审核1万余次。五是建立反馈处理机制。针对省市场监管局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网页偶尔打不开、系统操作不便等问题,建立问题反馈和快速处理机制,接到反映问题后迅速研究分析,需要系统开发技术人员处理的立即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确保用最短的时间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听取企业群众在系统使用中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为企业开办“一窗通”改造升级提供参考,推动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化。针对政务服务平台办事网页打不开,建立问题发现-反馈-解决机制,对于业务人员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大数据局,并配合市大数据局排查解决,以最快的速度处置网页问题。安排专人对“爱山东”政务服务网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巡检,保障网上信息展示准确有效,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在推动行政审批工作走在前列方面,一是凝心聚力争先进位。做好省对市考核工作,高标准完成政务服务“好差评”指标中我局牵头的考核任务,定期与省里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各项指标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等,按照省里要求,及时完善、整改、提升,确保我市考核名次位于全省前列。印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开展“三提三争”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22个对标全国一流的“三提三争”重点项目,推动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迭代升级,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二是高效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和创新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调度,集中攻坚突破,截至目前,我局承担的2023年全市“一号改革工程”29项工作任务,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34项工作任务均已全部完成。三是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果的影响力。“深化政务增值服务”经验做法被2023年第十七届全国政务服务工作交流研讨会重点推介。项目审批经验做法在新华社《内部参考》刊发。“用地一件事”集成改革作为全省唯一,入选全国100个营商环境创新发展重点宣传推广案例。涉农审批经验做法被农业农村部宣传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做法、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分别在省委办、省政府办内部刊物刊发推介,2023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8次批示肯定我局工作,项目审批、企业服务、无感智办等经验做法在市级以上重要刊物媒体刊发140余篇(次)。四是重新梳理整改存在问题。2023年10月中旬组织各科室对照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问题进行再次自查,共查找问题1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履行主责主业存在短板,为淄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服务保障不够有力”方面

2.关于“聚力深化改革不彻底,推进行政审批体系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面,一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根据国家、省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安排,持续组织市县两级完成省级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同时,组织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认领事项的统一要素进行维护,组织各级各实施部门对非统一要素及办事指南进行维护,做好包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在内的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截至2023年底,市本级39个部门单位完成755项事项梳理,11个区县完成9315项事项梳理。二是规范全市“一窗受理”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对新梳理事项进大厅、进综合受理窗口、进统一出证窗口情况进行摸排统计,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与管理”系统完成“一窗受理”统计关联工作,梳理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三进”)情况统计表》。三是完成进驻事项公示工作。全面完成政务服务进驻事项在大厅公示省级试点工作,《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示。履行改革牵头职责方面,一是认真履行牵头职责。认真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机制,针对重大改革和审批业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结合行政许可政策解读、审管联动问题研讨、现场勘验技术支撑等工作需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召开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2023年11月29日,召开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研究优化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相关事宜。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改革牵头职责,2023年组织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单位参加全省政务服务领域业务培训会9次;围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事项,与省级对接沟通10余次,组织市县镇村四级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优化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流程,创新推行政务服务“主动办”、“智能办”改革,高标准打造“幼儿入园”等13个民生领域“一件事”标杆场景。每季度组织各区县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研讨会,紧盯省市重点工作,强基础、畅机制、优服务,以更高标准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审批人员系统学习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事项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梳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修改完善办事指南,事项受理后将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落实首问负责、帮办代办工作制度,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与教育主管部门会商制度,落实审管联动,听取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协调沟通解决审批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交流,研究审查要点,疑难审批问题集体会商,提升审批人员业务素质和审批水平。四是明确各方职责。联合市教育局制定印发《关于明确民办高中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许可事宜的通知》(淄行审通〔2023〕8号),进一步明确与教育主管部门会商工作流程,将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函”的时间由原先的不限期明确为10个工作日之内,大幅压缩申请人等待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地落实方面,一是规范审批事项极简办事指引模板。2023年6月6日印发《关于编制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引的通知》,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极简版办事指引模板,组织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统一规范填写,让企业群众办事好查好懂。二是收集事项办事指引。印发《关于收集办事指引的通知》,收集梳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40多个部门单位窗口共1201个事项办事指引,并仔细审核。三是设置办事指引查询专区。在局官网设置“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引查询”专区,并于2023年7月底发布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1201个事项办事指引。四是做好市民投诉中心转办件相关工作。按要求2次派专人到市民投诉中心驻场接办,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落实企业诉求“215”、群众诉求“2135”快速处置机制,会同业务科室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与进驻窗口建立了联动联办机制,制定了工单办理流程,2023年共办理接诉即办工单10件,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3.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精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政务服务指导管理方面,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开展了优化服务改进作风专项整治,建立了“日反馈、周约谈、月例会”制度,采取约谈、通报、召开差评整改会、大厅蓝榜公示、千分制考核等方式加强管理。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做好日常巡查,对态度差、空岗、聊天、摆弄手机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察。二是推行办事群众无记名“背靠背”评价。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推行“背靠背”自主评价,将所有办事窗口列入评价范围,安排人员引导办事企业群众利用大厅出入口的评价器,即时评价窗口服务质效。2023年,全市“背靠背”评价67.6万件,好评率达99.8%以上。三是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每月将“背靠背”评价情况上报市政府。向问题较多的单位发函,共同研究整改措施。从2023年11月份开始,在向进驻部门通报“背靠背”评价情况的基础上,通报窗口每天工作出勤率。指导人社、医保、公安、税务、公积金、德发等6个主要窗口明确了“差评”管理措施。评价率从80%提高到了90%以上,总差评率保持在0.08%以内。四是开展规范化培训。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11月3日,组织进驻窗口新进人员和我局8个业务科室人员开展了2次服务规范化培训。五是创新服务方式。在进驻窗口全面推行“举手示意+主动询问”服务方式,提升窗口形象。六是落实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千分制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每季度开展考核,推动大厅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七是加强第三方监督。2023年62名政务服务特邀监督员共暗访8个区县,反馈政务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37个,均督促区县迅速整改到位。八是完善窗口办件统计口径。安排专人每周、每月对各窗口办件情况进行统计,2023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窗口办件量为31.2万余件,线上办件量为163.9万余件,办理省级委托事项1.3万余件。九是对窗口设置进行动态调整。根据窗口办件量对窗口设置进行调整优化,动态调整常驻部门和非常驻部门,将非常驻部门纳入综合窗口管理。市政服务中心大厅原有常驻部门22个,授权进驻部门13个,便民服务单位23个;现有常驻部门20个,授权进驻部门20个,便民窗口26个。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2023年8月份以市工改办名义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服务“十项提升”的通知》,对全面提升项目在线审批服务能力水平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部门和区县职责,由市、区县工改办组织协调各级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2023年8月建立微信和“山东通”工作群,组织市工改办人员每周登录系统后台查看,发现隐患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区县立即整改,属于技术层面问题的,立即协调市大数据局和系统运维公司及时做好系统功能优化完善,保障运行质量。2023年初,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列入了对各区县季度工作评估和对市级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督导力度,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完成市县一体远程视频勘验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对接系统开发公司,制定系统推进进度表。对接系统的进展情况,整理出系统存在的问题,逐条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时限,安排专人全职负责系统开发工作推进,每周一三五对接一次系统开发进度,两次专题召开视频勘验系统培训调度会,对各区县局进行培训,进一步完善视频勘验系统。2023年10月16日,远程勘验系统已经开始在“爱山东”微信小程序上运行,并制作了淄博市视频勘验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截至11月底已办理视频勘验事项400余件。目前,通过系统可以办理“危货车辆外检”“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等16个勘验业务,并实现系统全程录屏,视频自动保存在“爱山东”政务平台。推动审批监管协同方面,一是强化审批监管联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审管互动模块,审管互动平台具备推送信息、认领信息、专题会商、政策文件、交流互动、投诉举报、统计分析等7大核心功能,行政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依托审批监管互动平台,相互推送审批和监管信息,实现审管信息共享,确保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截至2023年底,审管互动平台监管用户230个(144个监管部门),已推送审批信息37249次、监管信息201次,涵盖79408条审批监管信息。二是督导完成相关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审批。2022年11月,会同水利部门督促相关产业园区,对2020年以来新增的5个项目依法依规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并指导项目审批责任单位做好项目批前服务工作。截至2023年5月,审批责任单位已完成了相关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审批。三是完成园区区域化评估。会同市水利局于2022年11月完成了相关产业园区防洪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工作,保障园区防洪安全。四是严格落实涉水审批监管协同互动工作机制。按照备忘录等规定要求,会同市水利局依法依规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并及时将水行政许可决定文件、专家评审意见、论证报告(方案)等推送至市水利局,便于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市水利局监管发现行政许可存在问题的,积极配合市水利局依法依规做好有关工作。五是加强业务培训。认真汲取经验教训,总结工作方法,利用业务培训会、案例剖析会等多种形式,对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业务培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中介服务监管方面,一是做好沟通调度。加强与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沟通对接,每周登陆山东政务服务中介超市后台,及时掌握我市入驻机构数量的变化情况。二是做好引导工作。将山东省政务服务中介超市入驻机构数量情况反馈各区县,组织各区县结合日常审批服务工作,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三是积极履行职责。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组织项目建设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填报相关服务内容的通知》,组织各区县填报项目建设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相关服务内容,明确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部分领域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进一步做好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收费工作,并配合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工作督导。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并在网上公布。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的节能评审、人防消防审图等第三方服务事项费用压减近50%,审查时间从27日压减到10日。四是优化社会组织开办活动资金审查。推行以金融部门的资金情况证明代替以往验资报告的改革措施,不再要求出具中介机构验资报告,改为审查银行开户资金证明等材料,降低专项财政资金费用开支,社会组织设立登记平均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最短3小时,同时实现了设立登记全流程免费。截至2023年10月中旬,已为49家社会组织免提交验资报告办理成立登记业务,节约社会组织验资费用3.5万元。

4.关于“群众观念树得不牢,便民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畅通便民服务渠道方面,一是优化用户使用体验。会同市大数据局,提升“爱山东”APP淄博站点服务质效,上线“爱山东”APP4.0新版本,对栏目进一步优化配置、精确事项分类,新增热门服务、智“惠”生活、特色专区、政策兑现、一件事办理等多个板块,并支持事项按主题、按人生事分类,便于用户精确搜索,同时将中考成绩查询、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等阶段性热点服务实时调整至首页方便用户查找。二是优化应用搜索功能。会同市大数据局进一步优化“爱山东”APP应用搜索功能,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强化语音识别引擎,打造应用检索新模式,办事群众可通过语音命令快速发起搜索,服务查询过程更流畅、更快捷。三是优化公众号功能。在“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设置“办事服务”专栏,此专栏已实现直接链接政务服务平台,可快速查找相应的服务指南。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执行方面,一是加大评价数据归集力度。对照部门(单位)承接的办理事项,坚持每日做好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归集工作,提升数据评价率和可评事项覆盖率。二是研究改进方法。加强现场评价渠道全覆盖。引导群众通过二维码、APP及现场评价面板等多渠道进行评价,定期检查评价渠道应用情况,确保畅通。三是进行专题部署。召开区县“好差评”工作会议,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落实要求,积极配合省政务平台完成对本地综合受理平台的改造,与省建行进行了数据流转的连线内测,通过率100%。四是加大“好差评”工作力度。利用电子大屏、宣传展板等政务公开宣传渠道做好推介工作,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办事评价,公开曝光、惩戒、通报原单位,抓好差评整改,目前,全市“好差评”评价率达到90%以上。便民服务设施管理运用方面,一是加强政务服务自助设备运维管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设备管理。线下建立设备日常巡检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实地巡检设备不少于2次,及时解决巡检发现的问题;线上建立大厅自助设备问题反馈工作群,实时接收、处置、反馈自助设备各项运维问题,提高设备维护效率。协调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集成式自助终端设备功能开发、调试等工作。二是开展自助设备使用常态化业务培训。2023年9月、10月分别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帮办代办、窗口引导人员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应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自领域“自助办”业务,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使用自助终端办理业务。9月底,深入银行网点开展调研,对银行网点智慧柜员机引导人员在使用设备政务服务功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9月至11月,督促各区县对银行、邮政等机构的服务人员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帮办代办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召开全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会议,全面梳理自助设备可替代窗口排队办理事项清单。2023年10月底,组织召开全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会议,梳理形成高频自助办事项清单。四是加强自助设备使用推广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医保等窗口设立高频自助办事项清单,组织各区县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加强对“自助办”场景的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自助设备办事,提高“自助办”水平。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作风建设不扎实”方面

5.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执行议事决策程序方面,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事能力水平。于2023年9月份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议事决策程序等相关规定,提升议事决策程序履行能力。11月30日在第13期审批大讲堂上进行了合同制度专题培训。二是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要求相关合同科室签定前必须提交局党组会审议,严格审核党组会纪要、法律合规性审查和相关负责人签字手续等要件,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2023年10月19日印发《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报销单模板》,真正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合同合规性审核、合同手续审核。严格查验,从严管理,坚决杜绝不合规行为,提升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机关纪委工作力度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2023年6月份经局党组会研究,印发了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强化廉政防控责任落实。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于2023年2月6日组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利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加强机关纪委力量。选配骨干力量担任机关纪委书记,着力做实机关内部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力量,增强机关纪委工作质效。三是加强对机关纪委书记的培训力度。安排新任命的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2023年7月20日至21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纪检干部培训班,组织其他纪委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廉政风险防控方面,一是开展风险排查。于2023年10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科室按照《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全面排查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廉政档案管理,安排专人对党风廉政材料进行收集归档,确保规范化留存。二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制定“九个一”活动方案,集中开展了“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上好一场廉政党课”“讲述一个廉洁故事”“用好一册忏悔书选编”“进行一轮廉政谈话”“开展一次廉政家访”“观看一部廉政教育警示片”等9个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规定》《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外出公务活动廉政监督办法》《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招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等廉政监督制度,做到用制度约束干部,防止发生违纪行为。四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通过局长办公会、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全体干部守好底线、不越红线。2023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

6.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工作作风方面,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于9月份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提升工作人员财务管理水平。11月30日在第13期审批大讲堂上进行了公务接待制度培训。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加强经费报销管理,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和票据,财务报销做到报销附件齐全、列支科目规范。凡是不符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接待申请,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三是加强对接沟通。与市大数据局对接,按照省市2023年《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要求,对原先发布的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动态调整,迭代更新发布3批政务服务领域“用证”事项清单9738项,其中市本级969项、区县级8769项。四是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创新打造平时考核量化评价体系,开展流动红旗评选,激励干部“提效争先”。专题会议传达市纪委专项督察和整治行动文件精神,通报大厅违纪案例及处理情况,强化工作作风建设。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方面,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于2023年10月份组织学习项目申报制度规定,并抓好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购买服务项目申报。2023年10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严格购买服务项目申报工作,做到项目申报与工作实际需求精准对接。三是调整人员岗位。对存在不符合购买服务岗位需求的人员,已于2023年9月份按照购买服务需求调整工作岗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方面,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于9月份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财务管理制度,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11月30日在第13期审批大讲堂上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专题培训。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执行。2023年6月5日印发《招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将严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要求。细化招标、验收、支付款项等环节,对政府采购开展监督检查,健全规范政府采购手续长效机制。公务接待方面,一是细致开展核查。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于2023年9月份开展业务学习和人员培训,提升公务接待人员和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到规范接待。11月30日在第13期审批大讲堂上进行了公务接待专题培训。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手续,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接待标准,有效控制经费支出。四是严格财务支出事前审批和报销审批手续。规范财务支出手续,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和票据,核查公函、接待人员名单、消费明细、发票等资料,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将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支出要求落到实处。工会账户管理方面,严格落实账户管理规范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单独核算规定。

四、“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方面,一是加强教育提醒。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醒党组成员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我要求。二是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要求,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严肃查摆问题,认真撰写材料,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于2024年1月17日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织运行方面,一是制定中心党总支学习制度。于2023年11月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组成人员、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及管理制度等要求。二是规范学习档案。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并记录学习情况。三是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定完善党建重点任务清单、“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健全过程记实、督查提醒、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等制度机制,确保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针对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居多,对党建责任要求掌握不全面、党务工作流程细节把握不准的问题,组织9名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和局机关党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培训班,累计时长达到5天,推进各党支部书记迅速掌握党建工作重点和党务工作实务。四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落实“一网三联”深化“三比三创”的实施方案》,以“组织体系网”为基础,融合“党建责任网”和“审批业务网”,通过支部联窗口、小组联项目、积分联奖惩,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擦亮“三比三创”党建品牌。完善党建量化积分考核指标,每季度开展党支部“全面体检”、笔记互查,评选“红旗党支部”“红旗党小组”“党员先锋岗”。五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各党支部严肃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每月集中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于2024年1月中下旬认真组织市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审核方面,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前党性分析、谈心谈话等相关准备工作。各党支部认真检视查找自身问题,制定党支部问题清单,共发现问题46个,制定整改措施61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组织各党支部于2024年1月中下旬开展民主评议,严格指导、审核和把关,及时督促各党支部对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公示,落实民主评议相关制度。

9.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干部档案把关方面,一是严格干部档案审核。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对全体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的整理、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人员整改,并予以认定。已完成120名干部的人事档案审查,对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人员整改并收取材料。二是做好档案电子化工作。通过信息化管理方式,对全局120册干部人事纸质档案全部进行扫描归档,建立了安全高效的档案信息库,实现了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统计、保管以及查阅等各类日常工作的数字化方式管理。三是加强档案室管理。在人事档案室安装摄像头,全天候监控档案室运行情况。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干部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提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水平。四是严把选人用人档案审核关。严格落实提拔干部“凡提四必”中的“凡提必审”要求,在8月份的局机关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干部提拔任命前,对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尤其是“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严格审核,防止“带病提拔”,确保干部选拔的严肃性、公正性。执行备案制度方面,一是做到人岗相符。结合2023年8月份的职务职级调整,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科室负责人,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二是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及时将干部调整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公务员一科备案。三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要求,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末位发言制执行方面,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主要负责人在局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时,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

10.关于“内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内部人员管理。要求相关科室调整人员岗位,审批工作交由科内具有执法证的正式人员负责并审签。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三是加强人员培训。要求尚未取得执法证的见习期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旁听相关审批业务讨论,参加审批法规培训,尽快提高业务水平,尽早取得执法证以具备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资格。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2173585;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子邮箱:spjrsk@zb.shandong.cn。

 

中共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