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推进“园区事、园区办”服务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文机关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淄行审发〔2023〕1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3-5357179
成文日期
2023-06-01
发文日期
2023-06-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推进“园区事、园区办”服务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淄行审发〔2023〕1号
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2023年十二个提效争先重点工作项目落实工作方案》关于推动“园区事、园区办”和“推广园区帮办服务和网格化服务模式”部署要求,为更好地服务我市“四强”产业和“四新经济”企业,加快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所称园区,是指我市范围内归各区县管理的各类产业园区等,以下简称“园区”),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以服务企业发展为宗旨,着力解决园区企业办事遇到的跨层级、跨区域以及受理难、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以优化企业审批和人才服务为重点,以实体化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心为目标,打造园区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进园区工作机制,实现“涉企服务集中办”“线上线下帮代办”“园区事项园区办”,打通为园区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园区企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由各区县(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园区管理机构或镇(街道)政府,建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站),着力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链条服务,达到基本设施配套、服务人员固定、基本功能健全、帮办办代办全程等基本要求。
(一)建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站点)。依托镇(街道)便民中心、园区管理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集中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在便于园区企业办事的区域,建设企业服务中心(站)。要突出“园区事、园区办”服务理念,完善硬件设施和功能区布局,设置“综合受理”窗口,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满足提供集成式贴身服务要求。
(二)推进政务服务网向园区延伸。开放政务服务外网及部门自建系统的访问端口给园区,确保实现下沉园区的事项“一网通办”。畅通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等“不见面审批”渠道,鼓励配置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等自助办理设备,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园区企业线上办理各种业务提供便利。
(三)配齐配强园区企业服务人员。由园区管理机构或镇(街道)政府择优选配,建立一流的企业服务队伍。可以由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选配专门人员,也可以采取“园区配备专人+镇街选派(网格员、物业人员等)”方式,充实企业服务人员;鼓励推行市场化运作,由园区运营机构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充实服务人员;同时统筹组织各审批部门服务前移,向企业服务中心选派人员或轮流值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审批事项下沉园区办理。采取服务前移的方式,充分授权企业服务中心(站),确保需区县审批的事项能够在园区直接办理。结合指导目录(见附件),将园区企业及其职工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下沉纳入企业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形成“园区事、园区办”事项清单。桓台县马桥镇和临淄区金山镇已建立的审批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在服务园区企业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实行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档案,实现“一企一档”。分类编制公布事项实施清单,建立“市级-区县-园区”三级联动服务机制。立足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着眼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税务办理以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高频事项,编制具有园区特色的“一件事”办理服务指南,为企业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
(六)多元赋能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统筹组织选配业务精湛、服务优良的人员,组建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建立市、区县、园区三级协同、分工负责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推行“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帮代办、上门办”等服务,打造“区级中心+园区站点”“智能网办+线下快办”“实体窗口+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融合全方位服务架构。建立区县部门主动进园区服务机制,提供业务咨询、政策宣贯、联合办理、项目协调服务,变企业上门办审批为政府主动送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市推进园区政务服务的组织、指导与协调工作;有关市直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区县(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高标定位选择2-3个产业园区,实行“一园一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7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会同园区管理机构,做好资金预算保障,确保人财物到位。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区县(高新区)要建立完善区县审批部门、镇(街道)政府、园区管理机构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以区县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区县“园区事、园区办”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沟通协商渠道,及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务求工作实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园区事园区办”工作纳入2023年市对区县评估,通过实地查看、企业调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跟踪评估工作。各级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园区事、园区办”的企业知晓度,接受办事企业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