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政务服务“预约+无休” 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4-546213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政务服务“预约+无休” 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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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克华解读《淄博市政务服务“预约+无休”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2024年1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拓展增值服务内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增值服务赋能“服务淄博”建设的行动方案》并提出“升级政务服务‘随时办’,深化延时错时预约办理模式,实现政务服务由‘定时服务’向‘全时段服务’转变”的基础上,起草了《淄博市政务服务“预约+无休”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预约+无休”服务举措、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出台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关于深化政务增值服务赋能“服务淄博”建设的行动方案》

三、服务举措及工作流程

《工作方案》明确了两种服务举措。一是“预约”服务,是指“节假日预约”服务,即申请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办理《“预约+无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纳入的事项,须在节假日前的工作日内通过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节假日预约”服务申请,约定办理时间,各进驻部门(单位)在约定时间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到岗服务。二是“无休”服务,是指“周末无休”服务,即申请人在周末休息日办理《“预约+无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纳入的事项,各进驻部门(单位)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值班,为工作日内无法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服务。《工作方案》还明确了两种服务的工作流程。

四、工作要求

《工作方案》提出了4点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单位)窗口要把开展“预约+无休”服务作为提升政务增值服务的重要载体;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对不按要求到岗服务、推诿扯皮、延误服务或未履行一次性告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的企业群众获得更便利更暖心的政务增值服务;四是加强人文关怀,做好窗口应约人员的补偿性调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