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明问答|《淄博市政务服务“预约+无休” 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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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98712/2024-546220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1.问:什么是“预约”服务?什么是“无休”服务?
答:“预约”服务是指“节假日预约”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是指申请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办理《“预约+无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纳入的事项,须在节假日前的工作日内通过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节假日预约”服务申请,约定办理时间,各进驻部门(单位)在约定时间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到岗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时间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双方约定时间段。“无休”服务则是指“周末无休”服务,是指申请人在周末休息日办理《“预约+无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纳入的事项,各进驻部门(单位)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值班,为工作日内无法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服务。“周末无休”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如遇周六、周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内的,参照“节假日预约”服务执行。
2.问:怎样预约在法定节假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答:一是现场预约,申请人须在节假日前的工作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进行现场预约服务登记,填写《预约服务登记表》;二是电话预约,申请人可直接拨打预约电话0533-2512345,告知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节假日预约”办理的事项,由工作人员填写《预约服务登记表》并通知相关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应约。
3.问:如果预约了服务,有事情去不了怎么办?
答:一是申请人可以拨打预约电话0533-2512345,提前告知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取消预约服务。二是申请人如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按时到达的,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窗口工作人员会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是否放弃预约服务,申请人放弃预约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即完成本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