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淄政管办发〔2023〕1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3-5346096
成文日期
2023-02-14
发文日期
2023-02-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管办发〔2023〕1号
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提三争”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聚焦企业群众批量集中办理的事项,推行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围绕企业群众高效办事需求,对市场主体和个人批量办理同一业务,实行“一次申报、打包审核、批量发证”,变“逐个办”为“打包办”,以改革“小切口”推动服务效能“大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事项梳理。各级各部门按照“打包办”路径要求,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筛选符合“打包办”条件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汇总审定。(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二)优化整合申请表单。对纳入“打包办”服务的事项开展精细化梳理,对申请表单字段合并去重,形成一张“打包办”综合申报表单,推行“多表合一”。对于通过签订承诺书实现免于现场勘验、免于提交相关材料的,依托“信用审批”,将告知承诺内容整合至申请表中,实现“一表承诺、一表申报”。(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三)精简压缩申请材料。整合“打包办”事项所需申请材料,对批量办理同一业务重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变多套材料为一套材料,实现“一次提交、打包办理”。综合运用“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强化电子证明证照全面共享应用,实现更多申请材料“免提交”,推动“打包办”事项“免证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四)完善系统平台支撑。强化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对“打包办”服务应用的支撑,对相关业务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基于表单、材料优化整合成果,构建数字化表单,实现共享数据自动复用、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开发批量打证、电子证照批量制发等功能,实现“打包审核、批量发证”。(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五)推动线上线下落实。公布《淄博市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试点事项清单》,线上在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打包办”专栏,提供线上申报服务。线下实行“一窗受理”,将“打包办”服务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完善帮办代办、预约无休和协调联动等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推进机制。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业务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积极推进事项梳理、表单材料整合、系统改造等工作。各区县要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本区县政务服务“打包办”改革,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区县要加强经验总结,挖掘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及时推广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社会公众对“打包办”服务的知晓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开展“打包办”。
(三)加强监督问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部门、各区县“打包办”改革工作的调度,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服务效能进行评估,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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