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淄博市大数据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全面推行“无感智办”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淄政管办发〔2023〕2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8712/2023-5343511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文日期
2023-03-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淄博市大数据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全面推行“无感智办”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管办发〔2023〕2号
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淄博市全面推行“无感智办”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全面推行“无感智办”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提三争”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聚焦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重塑办理流程,优化服务供给,全面推行“无感智办”服务新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聚焦证照延续和变更、年检年报、奖补等类事项,深度运用“无证明城市”建设等改革成果,统筹政务服务信息资源,推进数据共享共用,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系统分析研判企业群众基础数据信息,精准感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融合应用超前提醒、智能办理、主动服务等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方式,构建精准预判、即时感知、定向推送和智能处置的“无感智办”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提效争先,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获得感。
2023年底前,新推出不少于30项“无感智办”服务事项。持续拓展“无感智办”应用场景,优化提升主动、精准、智能政务服务水平,擦亮叫响淄博“无感智办”服务品牌。
二、实施内容
(一)“无感智办”事项范围:一是对临期的相关许可证照,需要到期换证、年检等事项;二是对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许可证件联变类事项;三是达到相关要求可以“免申即享”“静默认证”等服务的事项;四是年审、年报等其他可以实施“无感智办”改革的事项。
(二)“无感智办”服务方式
1.办事提醒。深入推进企业群众证照信息基础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分析、智能比对,主动检索匹配企业和个人信息,精准研判、即时感知企业和个人服务需求,开展“用户画像”,为企业和群众精准化匹配、个性化推送专项办理提醒信息,做到“超前提醒”,实现精准告知。
2.智能办理。在“办事提醒”的基础上,选取部分高频事项,积极开展业务系统适应性改造提升,推动相关表单预填和申请材料共享复用,探索表单免填写和申请材料免提交,优化PC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前端申报,实现业务申报、办理、出件等“智能办理”服务。
3.主动服务。聚焦奖补类事项,整合公共数据资源,建立科学、规范、严密的智能算法模型和逻辑规则,实行智能比对校验,自动检索匹配适用对象,创新拓展应用免申即享、静默认证等智慧化服务,推动各项便民利企政策和办事服务直达直享。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无感智办”事项。各级各部门按照“无感智办”事项范围,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筛选符合“无感智办”条件的高频服务事项,结合业务实际分类确定服务方式,形成“无感智办”事项基础清单,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汇总审定。(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涉及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二)加强证照信息归集。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本系统本单位证照,推进实体证照证明与电子证照同步规范制发,并实时全量汇聚至市电子证照库。对于省级制发的电子证照,积极主动申请省级制发的电子证照数据资源返还,必要时可采用数据导出、数据抓取、数据录入等方式提供服务支撑。加快推进有效期内证照历史数据电子化,完善电子证照数据异议处理机制,保障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整合数据服务资源,推进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为“无感智办”服务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涉及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三)强化系统平台支撑。强化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对“无感智办”业务支撑。针对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的事项,优化升级平台功能,建立完善证照、数据分析逻辑规则,设置“办事闹钟”,精准推送“办事提醒”;强化数据字段复用、证照信息共享等基础支撑能力,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智能办事能级,实现“智能办理”。在自建业务系统运行的事项,积极进行业务系统适应性改造,推动办事提醒、智能办理、主动服务等“无感智办”功能落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涉及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四)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公布全市“无感智办”服务事项清单。线上发挥“爱山东”APP优势,开发建设“无感智办”服务专区,推动更多场景全流程掌上办,实现办理结果电子送达、免费邮寄。线下优化“一窗受理”,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完善帮办代办体系,提供高质量咨询导办、线下办理指导帮办等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涉及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推进机制。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强化整体统筹、协调推进,整合服务资源,加强事项梳理、业务指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分批公布实施“无感智办”事项清单。市大数据局要强化证照信息归集,加快系统适应性改造,提供系统联通、数据共享技术服务支撑。市直各部门要明确专人积极配合有关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细化分工,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各区县要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本区县“无感智办”服务改革,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广泛推广应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有关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解答、服务推广、操作指引等工作,及时公开政务服务“无感智办”事项清单和覆盖范围,推动“无感智办”服务广泛应用。
(三)强化督查问效,全面落地实施。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将加强对各部门、各区县“无感智办”改革工作的调度,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服务效能进行评估,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市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范围。鼓励支持各级各部门自主探索创新,推出更多“无感智办”服务场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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